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深入走访查实情倾

自治区“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启动以来,突泉县检察机关主动履职,积极维护社区矫正对象所在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会同县司法局走访辖区内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在矫情况及其所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做到“一人一卡”动态化监管、定制化服务。

近日,突泉县检察人员联合司法人员深入辖区进行实地走访、踏查,在实地走访中了解到,社区矫正人员郑某经营着两家餐饮企业,郑某经营的企业虽小,却也雇佣了12个人,为了保证正常经营,郑某需要请假外出参加业务培训、合同签订、大型展会等经营活动,而郑某现在为社区矫正人员,每天需要签到,无法外出工作,这给他的经营造成了影响。

检察干警还了解到,郑某所犯案件属于偶发案件,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积极遵守相关法律并且服从管理,接触郑某的人对他的表现评价也很高。经过沟通协调以及对郑某外出请假风险评估、企业生存评估,检察机关与司法局意见达成一致,经上报审批同意将郑某跨市县活动期限延长到6个月。

郑某感激地说:“他们真是及时雨,正常我请假外出需要在司法所报备,回来的时候需要销假,程序比较繁琐,这对我的生意就有影响,检察机关到我这走访时我就反映了一下情况,检察机关和司法所他们就做出了决定,一次性帮我批了6个月的跨市县活动,有利于我外出学习、采购食材,更好地经营我的商铺,感谢检察机关和司法所给予我的便利。”

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泉县检察院还就切实保障“涉营商”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向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司法局对遵守社区矫正法的“涉营商”社区矫正对象,可以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便利。

“为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职责,主动走访辖区内‘涉营商’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在矫情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做到‘一人一卡’定制化服务,对于‘涉营商’社区矫正对象经常外出跨市县活动的,建议县司法局简化请销假的审批程序和方式,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便利,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泉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富翁说。

据了解,当前突泉县共有7名社区矫正人员符合简化请销假要求,现已全部办理。

县融媒体中心/李洋洋

责任编辑/猛赫

编辑/丁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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