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应如何治疗 http://www.daqinvip.com/
兴安盟就业政策微课堂
—之城镇就业服务政策解读
第二讲就业信息登记
(点击可在线观看视频)
个人登记
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以自由职业形式实现就业的,应在就业后30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提供以下资料:(一)《就业创业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一份;
(三)《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原件一份;未办理过《就业创业证》的需提供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
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进行就业登记时将其雇工同时进行就业登记,并提供雇工花名册。单位登记
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或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一)《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花名册》原件一份;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一份(单位首次登记的需提供);
(三)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证》原件,未办理过《就业创业证》的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线上办理内蒙古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或手机下载内蒙古人社手机应用全盟各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盟本级:-乌兰浩特:-
阿尔山:-
科右前旗:-
科右中旗:-
扎赉特旗:-
突泉县:-
往期政策解读
城镇就业服务政策-第一讲《就业创业证》
来源:兴安就业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