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彤)11月22日晚间,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该院刑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田晓在法院大门附近被刑满释放人员曾川刺伤左右腿,后一名狱警也被其贯穿胸部。曾川曾两次入狱,11月11日刚刑满释放,此前犯寻衅滋事罪时,曾由田晓担任审判长。
通报称,11月22日12时20分许,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田晓(女,现年53岁,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4年)在距法院大门约米处,被蹲守在法院附近的刑满释放人员曾川持刀将其左右腿部各刺伤1刀,其中一刀贯穿大腿。重庆市南川监狱民警刘彦等三人路过,见状追击。歹徒持刀反抗,将刘彦腹部、胸部刺伤后逃离现场。田晓随即医院急救科进行急救,经过急救,暂无生命危险,现转入重症监护室观察生命体征。狱警刘彦目前仍在抢救,南川法院已组织干警献血。
警方于15时30分将犯罪嫌疑人曾某抓获。据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曾川曾犯寻衅滋事罪,南川区人民检察院于年5月31日向南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由田晓担任审判长,与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年2月6日20时许,被告人曾川站在重庆市南川区张家巷巷口位置闲耍。当日22时许,租住在曾川家楼下的被害人辜某某步行回家进入张家巷巷口时看了曾川两眼之后便离开,曾川随即追逐辜某某并用携带的刀具砍伤辜某某头部,在辜某某用手阻挡之际曾川又用刀砍伤辜某某右手,后曾川逃离现场。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于年2月12日在南川区张家巷将被告人曾川抓获。经鉴定,被害人辜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年8月15日,南川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曾川犯寻鲜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2月12日起至年11月11日止。)
据前案判决书载明,犯罪嫌疑人曾川,绰号川子,男,年6月28日出生于重庆市南川区,汉族,小学文化,无业。年11月21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年1月21日因犯抢劫罪(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原判有期徒刑八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年12月27日刑满释放。年11月12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年1月30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年2月10日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年2月12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抓获,年8月15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年11月11日刑满释放。
编辑潘佳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