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景明,万物皆显。又是一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3月31日,突泉县供销社组织干部召开清明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会。
会上,突泉县供销社主任夏继武就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议要求,突泉县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在踏青寻春、缅怀先人之际,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认真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坚持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保护环境,做到文明、节俭、低碳祭扫。
会议强调,节日期间,全体干部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探亲访友、相互宴请;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扫或其他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祭扫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图文供稿:韩丽娜
初审领导:王莉莉
复审领导:夏继武
突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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