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0—24时,重庆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7例,其中,沙坪坝区2例、江津区2例、万州区1例、合川区1例、永川区1例、潼南区1例、垫江县1例、秀山县1例、酉阳县1例、彭水县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云阳县1例,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巫山县3例、梁平区1例,均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例(荣昌区4例、垫江县4例、黔江区2例、渝中区2例、大渡口区2例、万州区1例、渝北区1例、合川区1例、永川区1例、梁平区1例、巫山县1例、巫溪县1例、秀山县1例、彭水县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解除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2例(长寿区1例、大渡口区1例)。
截至10月7日24时,重庆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71例(北碚区1例、南岸区2例、涪陵区2例、巴南区4例、彭水县4例、万州区4例、沙坪坝区9例、綦江区5例、南川区2例、璧山区1例、荣昌区1例、巫山县11例、九龙坡区1例、合川区2例、铜梁区2例、秀山县4例、大足区2例、江津区3例、永川区2例、梁平区2例、武隆区1例、垫江县2例、奉节县1例、潼南区1例、酉阳县1例、云阳县1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1例(沙坪坝区3例、长寿区2例、江津区1例、梁平区3例、北碚区1例、合川区8例、大足区1例、丰都县4例、秀山县11例、渝北区12例、彭水县7例、渝中区3例、南岸区4例、巫山县4例、璧山区3例、潼南区1例、垫江县9例、黔江区3例、荣昌区5例、城口县1例、大渡口区2例、万州区1例、永川区1例、巫溪县1例)。
10月7日0—24时,重庆市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新加坡1例、西班牙1例);治愈出院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意大利),解除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1例(西班牙)。
截至10月7日24时,重庆市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1例(意大利2例、西班牙1例、新加坡5例、中国香港1例、泰国1例、老挝1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5例(意大利2例、中国香港1例、新加坡6例、西班牙5例、老挝1例)。
重庆市10月7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如下:
一、垫江县
垫江县确诊病例2,系垫江县无症状感染者4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垫江县无症状感染者6、无症状感染者7、无症状感染者8,均系垫江县无症状感染者4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垫江县无症状感染者9,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二、荣昌区
荣昌区无症状感染者2、无症状感染者3、无症状感染者4、无症状感染者5,均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三、巫山县
巫山县确诊病例9,系巫山县10月5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3。10月7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巫山县确诊病例10,系巫山县10月6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4。10月7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巫山县确诊病例11,系巫山县10月6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5。10月7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巫山县无症状感染者8,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四、万州区
万州区确诊病例4,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万州区无症状感染者1,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五、黔江区
黔江区无症状感染者2、无症状感染者3,均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六、渝中区
渝中区无症状感染者2,系南岸区无症状感染者4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中区无症状感染者3,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七、大渡口区
大渡口区无症状感染者1、无症状感染者2,均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八、沙坪坝区
沙坪坝区确诊病例8,系沙坪坝区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沙坪坝区确诊病例9,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九、江津区
江津区确诊病例2、确诊病例3,均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十、合川区
合川区确诊病例2,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合川区无症状感染者8,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一、永川区
永川区确诊病例2,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1,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二、梁平区
梁平区确诊病例2,系梁平区10月6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3。10月7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梁平区无症状感染者4,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三、秀山县
秀山县确诊病例4,系秀山县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秀山县无症状感染者11,系秀山县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四、彭水县
彭水县确诊病例4,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彭水县无症状感染者7,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五、渝北区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2,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六、潼南区
潼南区确诊病例1,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十七、云阳县
云阳县确诊病例1,系市外重点地区来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十八、巫溪县
巫溪县无症状感染者1,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九、酉阳县
酉阳县确诊病例1,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来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zn/5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