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认罪亦不悔罪重庆杀害狱警刺伤法官案

曾川被判处死刑的庭审现场封面新闻记者易木来自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消息,8月13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害重庆市南川监狱民警刘彦、刺伤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执行死刑。检察机关派员临场监督。曾川被法警押进法庭当街行凶致一死一伤出生于年6月的曾川,是重庆市南川区人,由于文化程度低,一直找不到合适工作,无业在家,也养成了他游手好闲的恶习。年11月22日,刚刑满释放一天的曾川,随身携带了一把刃长约15cm、刃宽约4cm的单刃尖刀,从家里来到南川区人民法院门口,准备伺机向曾经审判过自己的法官进行报复。是日中午12时,法院的工作人员陆续下班。法官田某(被害人,女,时年53岁)正常走出法院,当走到距法院大约米处的南川区西城街道南大街时,田某突然被曾川持刀袭击,双腿被刺伤,其中一刀直接刺穿了腿。此时,田某大声呼救,地上满是鲜血。田某的呼救声引来了南川监狱狱警刘彦(被害人,男,殁年30岁)、宋某、龚某等人的注意。正好驾车经过的刘彦听见呼救声,又看到田某倒地,曾川拿着包逃跑,他们以为发生了抢劫犯罪,立即驱车追赶逃跑的曾川。庭审现场追到中国银行南川西大街支行处后,刘彦三人下车进行追捕,刘彦跑在最前面。医院门外人行道上,曾川为抗拒抓捕,与刘彦扭打在一起,并用尖刀刺伤了刘彦的胸部和腹部,随后逃离了现场。受医院抢救无效,次日16时许因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环衰竭不幸牺牲;而法官田某的损伤程度也构成了轻伤二级。被告人曾川多次犯案出狱后寻机报复据了解,受害人田某是南川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年8月,田某作为审判长承办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案件的被告人正是曾川。当时的审判表明,年2月6日,曾川在毫无缘由的情况下,持刀砍伤了租住在曾川家楼下的辜某某,造成辜某某头部、右手受伤,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因此,南川区人民法院对曾川作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的判决,刑期直到年11月11日。曾川出狱后,一直试图寻找原案件承办民警、检察官和法官,伺机报复。年11月22日,刚刚刑满释放的曾川找到法官田某,并对其下手报复,造成田某二级损伤,路过见义勇为的狱警刘彦失去了生命。据相关资料显示,曾川从年起,便因抢劫、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多次被判处刑罚。经过数次改造,但屡教不改,因抢劫罪被判刑13年,出狱之后因吸毒被拘留、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多。年8月15日,曾川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42岁的他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监狱、看守所、戒毒所里度过的。见义勇为的重庆南川狱警刘彦天网恢恢被依法执行死刑年6月2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曾川持刀捅刺刘彦胸、腹部,致刘彦死亡,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持刀捅刺田某腿部,致田某轻伤(二级),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下滔天大罪的曾川在被捕后,既不认罪,亦不悔罪,而且犯罪手段极其恶劣猖獗。一审法院认为,曾川犯罪的危害后果极其严重、情节极其恶劣、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曾川死刑。8月13日,曾川结束了他的人生道路,凶手受到了正义的严惩,以告慰逝去的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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