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双公示”即:一是招标文件详尽公示。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及退付流程在招标文件专章列出,供投标人阳光获取交易信息,自主选择交纳方式;二是交易媒介季度公示。针对以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建立“季公示制”,按季将期间企业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所涉交纳项目、时间、金额及退付时间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通知栏进行公示,便捷企业自助查询。“双告知”即:一是“告知书”告知。开标结束后及时向中标企业发放“投标保证金交纳告知书”,确保在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人不同时实现“一次办”;二是电话告知。投标结束一周后靠前服务,对企业仍未完成退付申请的,进行电话提醒告知。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fz/1384.html